【一般公告】在校生與畢業校友申請「獎懲紀錄證明」及「在校幹部證明」辦理須知

  • 2026-09-30
  • 彭子于(6號櫃台)

※ 學生獎懲紀錄證明及幹部經歷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生活組(行政大樓一樓)。

★★ 業務承辦人:【學生生活事務組】 電話:05-6315133 彭先生

在校生及畢業校友申請獎懲紀錄與班級幹部經歷證明

 

適用身分

申辦管道

申請規定與辦理流程

在校生

學校 eCare 平台
線上申請列印後核章

一、 申請與認證步驟

(一) 登入系統與申請:

1. 登入系統:前往學校 eCare 平台。

2. 進入路徑:點選左側選單的「學生歷程檔案」,接著選擇「電子履歷產生器」。

3. 勾選項目:勾選需要的證明紀錄,並下載 PDF 檔。
可參閱附件系統操作說明。

(二) 核章作業:

1. 將下載之 PDF 檔列印輸出後,親送至生活組(行政大樓一樓)辦理審查與核章。

畢業生
(校友)

Email 線上信件申辦

為協助已畢業校友因升學、就業、考試或各項資格審查之需要,申請過去在校期間之學生幹部經歷證明與獎懲紀錄證明,特提供便利之 Email 線上申辦管道。

一、 申請項目

(一) 幹部證明:在校期間曾擔任「班級幹部」經歷證明(註:社團幹部請洽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

(二) 獎懲紀錄證明:在校期間全學程之獎懲紀錄證明(記功、嘉獎、申誡等)。

二、 申請方式與流程

(一) 本業務採 Email 信件申請方式辦理,請將申請資訊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1. 收件信箱:typeng@nfu.edu.tw

2. 信件主旨:申請校內證明文件-[姓名]-[學號]
(範例:申請校內證明文件-林生活-49541138)

3. 信件內容請註明以下欄位(可直接複製1~7填寫):

(1) 中文姓名:

(2) 在校學號:

(3) 畢業科系 / 畢業學年度:

(4) 聯絡電話:

(5) 申請項目:(獎懲紀錄證明/班級幹部證明)

(6) 用途說明:(例:研究所推甄、公職考試資格審查、求職應徵等)
(7) 本人同意個人資料蒐集聲明

三、 處理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 作業時間:承辦人收到郵件後,需進行歷年資料查核與簽核作業,工作天數約 2 至 3 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如遇學校長假(寒暑假),處理時程將順延,建議提前提出申請。

(二) 身分核對:為保障個人資料安全,如查核需要,承辦人可能透過電話或郵件請您補充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健保卡)。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聲明
  • 一、 蒐集之機關名稱: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生活事務組)

  • 二、 蒐集之目的:辦理學生校內證明文件申請、身分確認、聯絡送達及在學資料查閱(特定目的代碼:001 人事管理、158 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

  • 三、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 C001 辨識個人者:中文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

    •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學號。

    • C051 學校紀錄:畢業科系、畢業學年度、獎懲紀錄、班級幹部紀錄、申請用途等相關資料。

  •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本校因執行證明文件核發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限,或依相關法令規定之保存年限。

    •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本校業務執行地點)。

    • 對象:本校承辦業務單位及具法令調閱權之機關。

    • 方式:以電子郵件、電子檔案方式,於蒐集目的範圍內進行處理與利用。

  • 五、 當事人依個資法得行使之權利: 您得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向本校行使以下權利(得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洽本承辦單位辦理。

  • 六、 不提供個人資料對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完整,本校將無法辦理您的證明文件申請與核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