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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

  1.   請資格:   

    (1)符合教育部「大專 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之本校學生,請下載並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2)已辦理學雜費減免且符合「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資格者,請下載並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     
    (3)已提出「大專校院不利學生助學金申請者」,視同已完成本助學金申請(免填送申請表)。
  2. 申請時間      
    每學年申請一次,於每學年
    1學期受理申請申請時間及繳件地點以公告為主(逾期相關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3. 應檢附資料: 
    (1)生活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2)申請表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4. 生活助學金申請獲通過者將分配於本校行政單位進行服務 (並非自覓服務單位),請申請者先評估該學期課表,如無法每月進行30小時服務,請勿提出申請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5. 欲提出申請者如有需求可自行列印該學期課表附上,供審查委員參考。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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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申請表.pdf 11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