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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業務自112/12/01起調移至生活組(行政大樓一樓),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生活組。

★★ 業務承辦人:【日間部 】【進推部(二技、四技)、產學訓、產學攜手專班】 電話:05-6315133 彭先生

  申請公告資訊

 

如有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新生申請日[115年8月13日上午09:00至115年8月19日17:00止準時關閉(24小時全天候開放)]
舊生已截止[115年6月01日上午09:00至115年6月24日17:00止準時關閉(24小時全天候開放)]

115-1「日、夜學制」就學貸款一律線上申請送件,系統開放申請預計自115年8月12上午9時至115年9月11日下午5時止(系統準時關閉)
新生:上傳日自115年8月26上午9時至115年9月11日下午5時止(系統準時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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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申請注意事項請參閱最新消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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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申辦期限與銀行對保截止日不同,請留意

 

115學年度-(日間部、進修學制)就學貸款申請收件期程(詳學校行事曆本組最新消息)
 

適用對象

第1學期

第2學期

備註

新生/
轉學生

8/26 ~ 9/11

116年
1/28 ~ 2/26

一、 臺灣銀行辦理對保期限:請參閱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

二、 相關申辦注意事項請依本組公告為準。

三、 申請收件期間線上送件申請
【學校收件期限非依銀行對保截止日,請留意】
『新生』入學第一學期(請參閱新生手冊)。

四、 請依限繳交『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請確認 eCare 審查狀態,不通過者依限補傳。

逾期上傳視同放棄就學貸款資格,需依規定補繳註冊費用。

在學生

8/12 ~ 9/11

復學生

8/26 ~ 9/11

延畢生

8/26 ~ 9/11

請上 eCare 系統申請延畢辦理就貸同意書,經教學業務組與出納組核章後送生活組開通就貸權限。

 
申請須知
請預先貸款學分費(每學期最高14學分,碩士學分1,400/學分、碩在職4,200/學分):
研究所學生預估貸款額度請注意,碩士班二年級學生於第2學期需繳納【6學分學時】之論文學分費。
博士班三年級學生於第1學期需繳納【12學分學時】之論文學分費。
相關法規
常見問題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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