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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業務自112/12/01起調移至生活組(行政大樓一樓),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生活組。

★★ 業務承辦人:【日間部 】【進推部(二技、四技)、產學訓、產學攜手專班】 電話:05-6315133 彭先生

  申請公告資訊

 

如有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115年6月1日上午09:00至115年6月24日17:00止準時關閉(24小時全天候開放)]

115-1「日、夜學制」就學貸款一律線上申請送件,系統開放申請預計自115年8月12上午9時至115年9月11日下午5時止(系統準時關閉)
新生:上傳日自115年8月26上午9時至115年9月11日下午5時止(系統準時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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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申請注意事項請參閱最新消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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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申辦期限與銀行對保截止日不同,請留意

 

115學年度-(日間部、進修學制)就學貸款申請收件期程(詳學校行事曆本組最新消息)
適用對象 第1學期 第2學期 備註
新生/轉學生 8/26~9/11
116年1/28~2/26 一、 臺灣銀行辦理對保期限:請參閱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
二、相關申辦注意事項請依本組公告為準。
三、申請收件期間線上送件申請
【學校收件期限非依銀行對保截止日,請留意】

『新生』入學第一學期 (請參閱新生手冊)
四、請依限繳交『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請確認eCare使審查狀態,不通過者依限補傳。
逾期上傳視同放棄就學貸款資格逾期上傳視同放棄就學貸款資格逾期上傳視同放棄就學貸款資格需依規定補繳註冊費用。
在學生 8/12~9/11
復學生 8/26~9/11
延畢生 8/26~9/11 請上eCare系統申請延畢辦理就貸同意書,經教學業務組與出納組核章後送生活組開通就貸權限。
申請須知
請預先貸款學分費(每學期最高14學分,碩士學分1,400/學分、碩在職4,200/學分):
研究所學生預估貸款額度請注意,碩士班二年級學生於第2學期需繳納【6學分學時】之論文學分費。
博士班三年級學生於第1學期需繳納【12學分學時】之論文學分費。
相關法規
常見問題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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