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住宿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宿舍區辦公室或致電(05)631-5173。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9月8日上午10:00至115年9月18日17:00止 (額滿即停止受理)]
- 請攜帶學生證,於期限內親自至宿舍區辦公室(學二舍一樓)辦理。
115學年度學生宿舍剩餘床位開放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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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截至公告日,各舍可供申請床位數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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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 |
女一舍:8床 男二舍:5床 男三舍:15床 |
一、 公告事項 本校學生宿舍經新舊生住宿申請、後補申請後,目前尚有部分剩餘床位開放尚有住宿需求之學生申請住宿,故依本校宿舍管理實施要點第七條第三項規定,開學後如有空床位,將開放本校學生申請住宿。 二、 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間:9月8日(二)上午10時起至9月18日(五)下午5時止。 1. 攜帶學生證。 2. 於平日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或下午2時至5時)親自至宿舍區辦公室(學二舍一樓)領取並填寫「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住宿申請書」。 (三) 學生生活事務組將依學生提交住宿申請書之先後順序依序安排床位並現場開立繳費單,學生繳完費後即可按床號及繳費收據辦理入住。 三、 注意事項 (一) 本次剩餘床位依各宿舍現有床位數開放申請,床位額滿後即停止受理申請。 (二) 床位分配以申請順序為原則,實際住宿舍別及床位由宿舍區辦公室依可用床位統籌分配。 (三) 申請住宿學生應依規定辦理入住手續,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相關管理規定。 (四) 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本校學生宿舍相關規定辦理。 四、 洽詢方式 如有住宿申請相關問題,請洽宿舍區辦公室,或於平日上班時間撥打分機5173洽詢。 |
注意事項
- 本次剩餘床位額滿後即停止受理申請,請有需求之同學及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