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 王小姐,電話:(02)2272-2181 分機2454。
- 申請收件期間:[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並註明申請「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 ΟΟ 項目」,寄至:220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有章藝術博物館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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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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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寒 |
新臺幣2萬~4萬元整 |
(一) 申請方式 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該業務單位辦理。(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資格 請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 (三)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在學證明。 3. 上一學期成績單。 4. 帳戶封面影本。 5. 其餘應附資料請自行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之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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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急難救助 |
新臺幣60萬元整/年 |
(一) 申請方式 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該業務單位辦理。(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資格 請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 (三)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在學證明。 3. 上一學期成績單。 4. 帳戶封面影本。 5. 其餘應附資料請自行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之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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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藝術表現優異 |
新臺幣15萬~25萬元整/年 |
(一) 申請方式 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該業務單位辦理。(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資格 請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 (三)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在學證明。 3. 上一學期成績單。 4. 帳戶封面影本。 5. 其餘應附資料請自行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之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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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際與兩岸交流 |
新臺幣20萬元整/年 |
(一) 申請方式 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該業務單位辦理。(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資格 請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 (三)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在學證明。 3. 上一學期成績單。 4. 帳戶封面影本。 5. 其餘應附資料請自行參閱須知與作業要點之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