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組公告】115年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學生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親送至生活組辦理。

115年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須知
 

項目

獎助金額

說明與規定

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學生獎助學金

每名新臺幣
40,000元整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

(二) 如申請人由學校推薦,請務必於公告期間完成資料繳交,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10%。(一項符合即可)

(三) 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在學學生及大學部學生。

(四) 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除外)。

(五) 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申請書(請黏貼 2 吋半身相片一張)。

2. 自傳:

(1) 內容請描述家庭狀況,以影像圖片、語音或文字表達皆可。

(2) 影像及影音部分請註明申請獎學金名稱後 mail 至:pts@nfu.edu.tw。

3. 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請就所知說明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

4. 上(114)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者請提供在校德行評量之敘述,除學期成績單外,請再提供班排名之證明)。

5. 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並請親自簽名並加蓋校印或單位章)。

6. 家庭狀況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

(2) 家境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提供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全戶所得證明)。

7. 黏貼學生證正反面之在學證明正本。

8.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