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單位: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送至生活組辦理。
115年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大專院校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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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金額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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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大專院校清寒學生獎學金」 |
每名新臺幣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至生活組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大學部學生(不含研修及進修班學生、夜間部、特教生、在職專班學生),且未享有公費者。 (二) 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特殊境遇相關證明文件。 (三)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暨操行成績均在 75 分以上。 三、 申請文件 (一) 檢附文件清單: 1. 填寫申請書並親筆簽名。 2.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暨操行成績影本。 3. 115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單據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 相關清寒證明。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