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獎學金申請業務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
申請時程
- 申請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請檢附申請文件,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至生活組辦理。
11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 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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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獎助項目 |
說明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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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
生活津貼 |
一、 申請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 三、 申請文件 (一) 請依申請書所載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四、 相關網址 (一) 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該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