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資訊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114年聽障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請檢附申請文件至承辦單位辦理
    獎助金額

    1.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每名1萬元整。

    2.研究所以上:每名3萬元整。

    獎助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 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申請資格

    1.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3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4.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歡迎參與本會志願服務活動)

    申請文件

    1.網路填寫申請表(含基本資料、自傳、個人聽力狀況及助聽輔具使用狀況、個資使用同意書),網址於10月9日公告於該會官網。

    2.推薦函一份(如已彌封,請於114年11月5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慈善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如未彌封,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

    3.當學期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聽力圖、113學年度成績證明、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其他參考資料:各種參賽或得獎證明(限111、112學年度)等。

    4.備審文件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格式限PDF),於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日前完成申請表單,逾時不予受理。

    相關網址 華科慈善基金會

    申請辦法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02-8911-1311王主任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度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承辦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金額

    1.大學部:每名捌仟元。

    2.研究所:每名壹萬貳仟元。

    獎助對象

    一、設籍中華民國並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同時符合:

    1.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或市府社會局列冊有案者)或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40萬元,且未領取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2.大學部及研究所學業平均成績需達80(含)分及85(含)分以上且全數及格且無停課科目;操行成績需達80(含)分以上。

    以上對象不含延長修業、碩士在職專班、五專一至三年級、空中大學及博士班);就讀五年一貫學位者得以大學部資格申請。

    檢附文件

    1.申請表。(附件1)

    2.在學證明正本。(附件2)

    3.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附件2)。

    4.讀書計畫(附件3)。

    5.個資同意書(附件4)。

    6.前一學年成績單1份。

    7.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8.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上年級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收入證明)。

    9.領據(附件5)。

    10.其它佐證資料(例: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或志願服務證明…等)。

    相關網址 波錠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114年「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承辦單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獎學金金額

    一、「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

    1.大學部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

    2.研究所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

    二、「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1. 錄取名額上限為大學新生二十名,其中 15 位為畢業於一般地區之高中(職)學校, 5位為

    畢業於偏遠或非山非市地區之高中(職)學校(定義以教育部公告為依據)。

    2. 大學新生錄取者,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

    申請資格

    一、「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

    1.大學部:國內各大學三年級(含)以上之日夜間部在校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研究所:國內各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在校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 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不包括: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在職進修班同學。

    二、「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高中(職)畢業,且於 114 年度進入國內各大學之日夜間部一年級新生,同時提供高中(職)平均成績各必須達70分(含)以上者。

    申請文件

    請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網站 ;相關申請文件請詳閱各項獎學金辦法。

    相關網址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官網 / 年度活動專區王惕吾先生

      如有疑問請洽(02)2765-2000#5179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財團法人臺東縣林坤池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學金金額 每名20,000元
    獎助對象

    設籍臺縣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大學、學院、三專、四技、二專、五專後二年等)在學學生。

    (不包括研究所、空中大學、空專、夜間補校、進修學校等學生)

    申請資格

    1.學業成績:

    操行成績全學年平均80以上。

    學業成績全學年平均75以上。

    大專院校新生得以原畢業高中職校最後一學年成績為申請標準。

    2.臺東縣政府定之中低、低收入戶,須出具鄉鎮市公所證明。

    3.經基金會成員實際訪查證實家境確為清寒之學生。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在學明或學生證影本。

    3.113學年度上、下學成績證明。

    4.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相關網址 臺東縣團委會網站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089-329891#133 陳小姐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31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學金金額 每名5,000元。

    申請資格

    應繳證件

    1.全國大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及夜間部、空中進修學院,全學年學分數至少30學分以上)及高雄市高中、高職、五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申請書。(向該基金會索取或自行影印)

    3.視障證明:依政府79年公佈之殘障福利法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視覺障礙者之標準,請附眼科專科醫師證明或視障手冊影本(多重殘障需註明視障標準)

    4.成績證明:繳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學業及操行成績須七十以上。

    5.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須為目前就學中)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3-2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辦理。(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獎學金金額

    每名壹萬元

    申請條件

    1. 大學: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2. 大臺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 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5.在大臺南市設籍超過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向該亭宮櫃台索取,或由該亭宮臉書 Facebook 下載)。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申請表及申請辦法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度財團法人開元宗門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1月20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主辦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學金金額 每名15,000元。
    申請資格

    凡全國公私立日間部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含研究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學業80以上(80),操行成績甲等80以上(80)

    (已領有公費、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在補助之列)

    繳交文件

    1.申請表乙份。

    2.檢附清寒證明書。

    3.全戶戶籍謄本各一份

    4.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須正本)

    相關網址 http://www.ky437.org.tw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寄至該基金會辦理

    未於該會系統建檔並送出申請者,將不予以受理。

    計畫內容

    申請對象與條件

    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專生)之未滿22歲學生,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二、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父母親一方因故並未養育子女,由單親獨力養育者。

    (二)父母親因故並未養育子女,而由其他親友養育者。

    (三)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大醫藥費用者。(需檢附醫生證明)

    (四)主要照顧者經濟收入微薄或不穩定,而難以維持家計者。

    (五)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必須負擔龐大支出者。

    (六)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三、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

    四、個性積極、主動、樂觀,且認同本會「推動社會關懷青年,帶動青年關懷社會」之精神者。

    申請文件(請於本會系統建檔)

    本會對於申請文件負以保密責任。

    一、申請必備資料:

    (一)學生基本資料表(表1: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並上傳學生照片)。

    (二)學生自傳(表2: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三)老師推薦函(表3: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

    (四)家長、學生自我承諾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表4: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五)最近一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六)學生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需有詳細記事,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七)匯款帳戶資訊(請於本會網站系統建檔,銀行代號為7碼分行代碼)

    ※高中學生可附個人存簿封面影本,請於本會網站系統「相關證明」上傳,若非學生個人帳戶請說明理由,無說明理由則一律使用學校公庫。

    二、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才需檢附,請於本會網站系統上傳)。

    (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清寒證明(正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重大傷病卡(影本)

    (六)醫生證明(影本)

    (七)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表及計畫辦法詳如附件;若對該計畫有任何疑問,請洽該會,連絡電話:(02)7723-1288分機18。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1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日~1015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辦理(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

    (一)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網頁註冊後登入申請。
    (二)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三)可透過加入官方LINE(搜尋"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 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或搜尋LINE ID "@725ejuze")點選" 我要申請"進入上述網頁。

    該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其它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詳情請參閱來文及相關申請須知辦理)。

    獎學金金額

    一、一般在學獎學金(不含就讀夜間部、進修部及已畢業學生):

    1.公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學生),每名新台幣4,000元整。

    2.內其他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五專 1~3年級學生),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二、研究生獎學金

    1.考取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萬元整,博士班每名2萬元整。

    2.凡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整。

    申請資格

    一、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二、申請限制:

    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1. 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 80分以上者。

    2. 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3. 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新生第 1學期,暨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 1學期均不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

    二、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入學註冊者。

    申請文件

    一、 高中職、大專院校及國外大學學生:

    1. 在校在學證明或附有學生證之在學證明(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 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A4大小勿裁切。(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國內研究生:

    1. 切結書(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2. 在校在學證明或附有學生證之在學證明(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3.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A4大小勿裁切。(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申請表辦法詳如附件,獎學金相關訊息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詢,如有相關疑問可洽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李小姐(電話:082-325630分機62481)。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學金金額

    一、該協會會員以及會員之子女:

    1.高中職組:每名3,000

    2.大專校院組:每名5,000

    二、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

    1.高中職組:每名3,000

    2.大專校院組:每名5,000

    申請對象

    1.自申請日前己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立或已立案學籍之學生。

    2.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3.特殊教育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四次為限。特殊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

    獎助條件

    1.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2.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8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申請文件

    1.獎學金申請書(含個資同意書)

    2.學生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有當學期註冊章)

    4.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已經畢業學生可憑前一學年度成績申請)。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6.腦性麻痺相關證明(鑑輔會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

    7.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 特殊教育委員會 (02)2892-6222 分機207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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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1學期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7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限不予受理)
    獎學金金額

    1 .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名1,500元。

    2.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名4,000元。

    3.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名,每名10,000元。

    申請資格

    1.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新竹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1)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2項。

    (2)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繳交文件

    1.申請表乙份。

    2.前學期成績單。

    3.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4.清寒證明。

    5.全戶戶口名簿影本(請勿省略記事,影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6.德行成績(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2025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承辦單位辦理。(以郵戳為憑)
    獎學金金額 每名1萬元。
    申請資格

    一、以下4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及高中職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書者。(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它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申請文件

    1.填寫申請表格並印出紙本,連同下述證明文件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5號8樓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

    2.線上填寫報名表https://www.taso.org.tw/並將電子檔Email至:taso.foiundation518@gmail.com

    3.該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新生者,請繳交前校畢業時,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之成績單及大一入學學生證影本為憑】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5.低收入戶卡影本。

    申請表詳如附件,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02)5569-2707分機123方怡文小姐,網址:http://www.taso.org.tw/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請將申請文件繳至相關單位辦理。(採Email方式申請)
    獎助金額

    1.急難救助、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均以發放每名每學年 12,000 元(每學期6,000 元),退學或畢業取消資

      格。

    2.獎學金錄取之評定,排除本辦法第二點學生後(已向政府機關領取例如「○○ 縣(市)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

      學金」),以分配名額之申請人申請書說明用途之正確與否,並輔以學業成績為錄取標準。

    3.除身障者或患有疾病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領獎人務必出席參加獎學金頒發典禮,如發現家長代為申請,獎

      金納為家用將取消原獲獎資格,由其他優秀申請者替補。

    申請資格

    1.在國內任一大學、研究所、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實習生、外籍 

       生、 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2. 為實際幫助弱勢學生,取消學業成績設限,但為鼓勵學生上進,改由學生需於申請時說明獎學金使用規

        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該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

        志工工作。

    3.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級成績申請,大專畢業當學期成績

       (四年級第二學期)不得申請。

    4.在學之本國籍25歲以下學生。

    5.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6.符合第一階段獎學金領取資格者,須本人參加獎學金頒獎典禮(地點於宜蘭縣政府,無法以他人代參加),若

      不克參加者將取消領取資格(未提供交通費)。

    申請方式/文件

    1.本獎學金以電子傳送(EMAIL) 方式申請為主,獲取資格者將以EMAIL 通知。(請將資料 EMAIL 到sws9899933@qmtw.us(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

    2.申請表資料等於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 JPG 或 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 EMIAIL

    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 EMAIL 帳號有效。

    3.申請文件如下:

    (1)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個人身份證影本等可辨識戶籍地址之文件。

    (2)在校期間成績證明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

    (3)至該會 FB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gir.edu/),選擇一篇文章按讚並留言,後將上述完成情

    形截圖、整理,連同 FB 帳號名一併提供傳至該會 Email。

    (4)親筆撰寫申請理由說明:手寫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

    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並簡單敘述自己對於綠色環保親身實踐的感想。

    (5)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影本、申請人殘障手冊

    或其他社福單位證明(如家扶基金會)。

    (6) 急難救助認定基準:

    A、家庭已無足資辦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

    B、家庭已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之存款或收入。

    C、家庭經濟狀況明顯無法維持基本生計。

    訪視小組即會進行實地訪視,以資助學生學業及生活所需為主

    (7)本會個資告知事項(親簽)。

    4.如上開附件資料無法以 JPG 檔或 PDF 檔 EMAIL 上傳者(無掃瞄或照像工具),可改以附件資料(並加蓋申

    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掛號寄至260 宜蘭市文化路79-1號 2 樓之 3「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收

    (信封上請註明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如有疑問請洽該會獎學金 Email:sws9899933@qmtw.us,或電洽:03-9310361。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財團法人臺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文教公益基金會113學年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3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期歉不受理)
    獎學金金額

    1.高中新台幣4,000元。

    2.大專新台幣10,000元。

    申請資格

    1.凡設籍臺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以上,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低收、中低收入戶始提出申請:

    2.高中()83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比照高中()辦理)

    3.大專院校平均85以上。

    註1:新生及已畢業生不得以原校成績申請。

    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3.全戶戶籍謄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4.黏有正反面學生證影本之在學證明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相關網址 臺東縣救國團全球資訊網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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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wnload this file (助學金申請要點申請表.pdf)助學金申請要點申請表.pdf 108 kB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114年度下半年獎學金甄選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0月13日止請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該公司管理處: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管理處台船學院  高小姐收

    獎助金額

    大學生:每學期獎助新台幣6萬元,最長獎助2年(金額共24萬元)

    碩士生:每學期獎助新台幣9萬元,最長獎助2年(金額共36萬元)

    博士生:每學期獎助新台幣12萬元,最長獎助3年(金額共72萬元)

    (受領、續領及領受期間所需修習學分及應盡義務請務必詳閱簡章並遵守)

    申請條件

    1.須具備多益成績600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2.且前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且無記小過(含)以上之處分者。(若學校成績評量採用等第制評量則依該校所訂之「等第積分平均(GPA)單項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分)。

    申請文件:

    1.申請書(如附件一)

    2.學生證、身分證影本

    3.學業(含操行)成績單正本

    4.語文能力證明、個人證照、獎狀或其他能力證明資料。

    5.3個月內體檢資料正本(如附件三)

     

    甄選條件

    1.以就讀於國立(科技)大學之理工相關科系(以造船、輪機、電機、機械、海洋工程尤佳)大學三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為主。

    2.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本公司現職或留職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3.甄選流程依序為文件審查及面談。

    ※領受獎學金期間需遵守之相關規定請申請人詳閱簡章。

    甄選網址

    申請簡章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