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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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5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第七類),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2.肢障者的親人子女或未經法院認定者(如:非親生子女、領養子女等)不受理。
3.肢障者的子女於求學過程中逢肢障者父母往生,該會專案受理申請。
4.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該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參與該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5.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該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6.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該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該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該會公益慈善支出。
*獎助金額:
以戶為獎助標準,由該會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申請文件 1.申請書。(需簽名者一定要簽名,無法親簽請蓋章;證明人為村里長以上或子女學校老師,推薦者應親筆簽名)。
※(村)里長:實際居住地之(村)里長簽名,並請附〔當選証書〕影本。
註:里長拒絕協助時,請報知該會向所屬縣市政府社會局備案。
※老師:其中一位子女學校老師簽名,並請附〔教師識別證〕影本。2.家境調查表。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申請人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5.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不退件。
6. 在學子女蓋有114學年第1學期註冊章並黏貼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之在學證明
7. 在學子女113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
8.家境狀況敘述。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敘述文字至少600字以上,由申請人或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填寫。(至少繳交一篇)
9.自我查核表。
※特別聲明:貴家庭子女若已領有其他機構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獎助)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填報該基金會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金。
通訊申請: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相關網址 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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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鄭豐喜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5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 獎學金金額 甲等40,000元、乙等30,000元、丙等20,000元、丁等10,000元。
※特別聲明:已領得(或申請中)其他機關團體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固定獎助〕,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實填報本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肢體障礙在學學生/日、夜間部正科班(在職進修班(季節班)不受理。)
1.年齡35歲以下。
2.肢體障礙在學學生。
3.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
4.本年度已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以新生重新申請。(附大學畢業成績或考研成績)
5.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
(1)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2)該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6.願參加該基金會「FB鄭豐喜同學會」及line群組汪洋破浪鄭豐喜」。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7.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8.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該基金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該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該會公益慈善支出。
申請文件 1.申請書(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黏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之114年學年在學證明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本年度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之照片(需看到正面)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6.社福論文:論文題目及引言請至該基金會官網下載
7.自傳乙份 (敘述家境狀況及障礙原因成長歲月此與清寒程度評比有關)
8.生涯規劃報告(敘述對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
※第6、7、8項之優劣(每篇文章至少1500字以上),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該會保留選擇優良作品,刊登本會出版物之權利。
※第6項社福論文,優良者將另頒「論文獎」。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論文獎」獎金:特優奬1萬元(1名);優等獎2千元(人數不限);佳作獎1千元(人數不限)※已申請過的同學第7、8項可免繳,但請附影本(註明原呈送年度),否則視同缺件。PS.要重寫亦可。
※請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放置整齊
通訊申請: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相關網址 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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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宋映潭先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9月15日~10月15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學金金額 每名30,000元整。 申請資格 勞工(含計程車駕駛)、殘障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
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就學;在校未領取政府或學校公
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113學年度全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如為影印本,需有學校蓋章證明)
3.戶籍謄本。
4.附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之在學證明。
5.勞工、農民、榮民、漁民的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的身分證明。如為中低收入
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里長證明一律不予採計)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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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9月20日~10月13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輔導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獎學金金額 1.高中組:每名5,000元
2.大專組:每名10,000元
申請資格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符合下列各款者:
1.申請者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
證明文件,需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致有無力完成註冊,
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若推薦函中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2.大專組: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含二專、四技、二技及五專四、五年級)之學生(已享師資培育校
院、軍警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者除外),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一
年級新生以高三之畢業成績總平均計之)國立為80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均為 80分(或甲
等)以上,且上、下學年無小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
3.高中組:現就讀國內高中、高職(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之學生(已享軍警或特殊教育學校之全
額學雜費補助者除外)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一年級新生以國三之畢業成績總平均
之)公立為 80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均為 80分(或甲等)以上,且上、下學年無小過以上處
分,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
申請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乙份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導師證明)→內容需說明其家庭變故、清寒狀況等,若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3.師長推薦書一份。(請載明家境之困難點及就學狀況)
4.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大一、高一新生需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或是國中第三年級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
5.現就讀學校在學證明書正本一份。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7.獎懲證明。(確認申請人確實無受記過以上處分,且應蓋有相關單位戳章)
相關網址 鹿港天后宮→信眾服務→下載區 -
嘉義市114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清寒學生學習活動計畫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5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 補助方式 1.方案一:自主學習計畫
設籍嘉義市並就讀大專院校學生且符合以下資格,主動提出114學年度自主學習計畫(格式如附件一),經該府審核通過,擇優補助書籍費用(教科書亦可),並以新臺幣一萬五仟元為上限。
(1)設籍嘉義市一年以上,且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且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
(2)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低收入戶標準,持有嘉義縣政府社會處或區公所核發113年度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3)申請時需附購書原始憑證。
2.方案二:翻翻同樂會(僅限就讀嘉義地區大專院校及嘉義市公私立高中職在籍學生)
※本計畫所稱大專院校係指大學、四技、二技、二專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併入大專院校計,不包
括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軍警學校,且不含研究生、學分班及在職專班。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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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申請方式 114年9月5日開放線上申請,10月14日截止,請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獎學金金額 1.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2.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5,000元
2.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資格
(需同時具備)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4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相關條件。
2.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3.申請人與子女符合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應擇一請領,如有重複領取,應繳回補助款。
繳交文件 請參考網頁資訊
相關連結 -
114-1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9月15日起~114年10月15日前,請至線上系統申請。 獎學金金額 1.高級中學(含職校、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2,000元。
2.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每名新台幣3,000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二千元核發。)
申請資格 1.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政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2.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3.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4.己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不得申請該獎學金。
繳交文件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https://eservice.yunlin.gov.tw/),
注意事項如下:
(一)免上傳申請書紙本,請優先用MyData申辦,可由系統直接確認有無中/低收入戶資格(經確認有資格者,則免上傳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二)請申請學校特別注意,校內審查部分請申請學校上系統點選初審通過,學生申請資料才會送至府端複審,請學校寄核章後初審帳號需求單(上學期已申請過學校無須再送)至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案助理,信箱yijie@mail.hamastar.com.tw。
(三)本申請案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四)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7-5364800#224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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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6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獎學金金額 1.研究生:15,000元。
2.大學生:10,000元。
3.專科生:8,000元。
獎助對象 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至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分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3.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4.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評列甲等(80分)或A等以上,研究生則免。
3.身分證明:
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 「軍人身分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 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4.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5.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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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114年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對象 現就讀各公私立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獎助金額 每名壹萬元。 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學校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
1.學業:75(含)分以上。
2.品行端正,家境清寒者,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四款以上。
申請文件 1.申請書及簡述家庭概況和個人生涯規畫500字以上,(表格可上網下載,篇幅不限,網址:中原大甲紫竹寺 )。
2.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或新式戶口名簿有記事紀錄。
4.當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需蓋學校章)
4.所附文件資料請以A4紙張為主。
5.如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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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碩/博士升學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愛盲基金會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金額 碩士每名壹萬元,博士每名貳萬伍仟元。每年預算依照前一年度實際申請名額彈性調整。
錄取名單於當年度十二月底前公告於本會網站。
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 申請資格 1.具有清寒證明或政府核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2.錄取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且於申請時未辦理休學者。
3.就讀於碩士班期間可申請碩士升學獎學金;就讀於博士班期間可申請博士升學獎學金。
4.如攻讀多個學位,同階獎學金每人以領取乙次為限。
5.過去如有隱匿、拒絕或提供過不實資料者不接受申請。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乙份。
3.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
4.在學證明(需蓋學校章)。
相關網址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另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 林小姐 (02)236166635 轉 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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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114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日~11月28日前,請至線上申請: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辦理。
獎學金金額 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整;有另獲頒卓越獎助金者,該金額將另行個別核定。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二)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三)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四)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60分以上。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一) 申請人基本資料
(二) 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在學證明:請提供以下任一份 效之在學證明文件,作為申請資格依據:
1.學校開立之正式在學證明(需蓋章或具電子簽章)
2.蓋 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1.大學一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博士班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成績單(例有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績,碩一生提供大學成績,博一生提供碩士成績)。
2.在學學生:請提供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與操行成績證明。
3.成績單須由學校教務單位核發或蓋章,以確保資料真實。
(六)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請於紙本同意書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清晰寄送,字跡須完整且可辨識。
(七) 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1.競賽成果證明
2.國際參與紀錄
3.志工服務紀錄
4.具名推薦文件
5.學習歷程資料相關網址 獎助學金官網暨線上申請: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
申請辦法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02-2711-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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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5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0月12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申請對象及金額 凡未滿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1.高中職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2.大專 C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一萬貳仟元整。
申請資格 一、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六、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七、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該辦法之助學對象。
九、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相關網址 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最新訊息 申請表及申請辦法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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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王雲五先生自學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相關單位辦理。 補助對象 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為主,碩、博士生有意申請者,應與大學部生組成小組共同申請,恕不接受碩、博士生作為單一的申請者。 申請文件 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
(一)自學計畫可以個人或多人組成自學小組,依學習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案。
(二)申請者填寫表單後,於規定时間內,向該會提出申請。計畫執行期間,若為半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限。若為一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限。
(三)該會可視需求邀請申請者本人或推派代表參加審查會議說明,審查結果公布於該會官網。
(四)該會得視情況辦理成果發表會,邀請獲獎同學參加。計畫成果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分享、舉辦成果發表會或小型論壇等。
獎學金申請文件請於規定時間內(114.10.31截止收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該基金會信箱(service@yunwu.org.com)提出申請。
相關網址 王雲五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資料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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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獎學金計畫(博士生、優秀學生)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對象 請依所申請獎學金類別,詳閱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博士生及優秀學生設置辦法(如參考資訊)
獎助金額 1.李長榮博士生獎助學金:受獎學生每月領取新臺幣5萬元整。
2.優秀學生獎:每人獎助學金最高新台幣20萬元整。
繳交文件 1.申請文件:請詳閱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博士生及優秀學生設置辦法(如參考資訊)
2.優秀學生獎:申請人應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文件以郵戳為憑)將歷年成績單正本、個資同意書郵寄至『台北市10666大安區安東街40巷41號2樓 李長榮教 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收』,家境清寒者,另附納稅證明或相關證明資料,列入考量依據,其他申請文件除了推薦信可由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直接提交以外,(詳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徵選文件說明」),請上傳至個人網路儲存空間後,將下載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LCY@ucomm.com.tw ,並以「第十四屆獎學金優秀學生獎-OO大學-OO系/所-姓名」為信件主旨。
3.博士生獎學金計畫:第一梯次: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為止;第二梯次:2025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將申請文件上傳至網路儲存空間,並將可供下載的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LCY@ucomm.com.tw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收。建議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以利後續審核。
參考資訊 李長榮教育基金獎學金計畫(博士生、優秀學生) 相關申請辦法、申請書如參考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