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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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承辦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獎助對象 (一)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75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檢附文件 一、申請文件:
(一)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四)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二、申請方式: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申請文件函寄該基金會甄選,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聯絡人:陳雅萍小姐
電話:(02) 2725-9988 分機 2702
傳真:(02) 4051-6888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相關網址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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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4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1月2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學金金額 1.高中組: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2.大學: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申請對象 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申請資格 1.申請者需附113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2.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新生申請者:
(1)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5年3月14日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該協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8.該協會得以刊載申請者自傳表內容於年刊專欄。(不再電話通知)
申請資料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
2. 在學證明書。
3. 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 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6.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
7. 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9. 申請國小「助學金」者,請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
相關網址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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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3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獎學金金額 1.獎助金額高中職階段每年8萬元、大專階段每年12萬元;金額得視審議委員實地訪視結果酌予增減。
2.申請者如已接受政府補助或其他慈善機構獎助、其它公費或獎助學金,應說明獎助單位、獎助事項、獎助金額及獎助時間,並得視實際情形酌予調整獎助金額;以利補助;如有故意隱匿情事,經查核屬實,本局得取消其申請及受獎助資格,並停止相關獎助。
3.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獎助學金折半。
4.該獎助學金之發給,將直接匯入各獎助對象所提供之金融機構帳戶中。
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一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
二、25歲以下(民89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者。具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等經濟困難的學生。
三:
大一新生組:113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一般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1.具有資賦優異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 4年內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
2.在學學業成績優異(前學年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或學業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其成績至少為全班前20%,採計至小數點下一位四捨五入,小數點下兩位不予進位),且品行優良,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又符合資格且曾經獲得該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補助之該市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學生得優先申請。
繳交文件 下列文件各1式2份(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
1.大一新生組:請檢附113學年度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無記過之紀錄證明、班級排名)
2.一般組:請檢附113學年度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無記過之紀錄證明、班級排名)
3.附有學生證之在學證明。
4.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
5.自傳及特殊事蹟(如附件四)(具體陳述事實) 。
6.證明文件(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家庭貧困之相關證明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
7.111至114年度已接受相關獎補助情形調查表(無則免附) (如附件三)。
8.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A4大小勿裁切)。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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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鳳山佛教蓮社114年度煮雲老和尚大學院校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依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學金額金 獎學金金額:新台幣捌仟元。可連續提供兩年獎學金(每學年成績須符合條件)。
申請對象 凡戶籍設於高屏雲嘉南縣市大學院校學生(不含進修班)【但全國各大學院校原住民不受區域限制,皆可申請】。
1、大學(二至四年級)、醫學院(二至六年級) 。
2、學年成績(國立不限科系平均八十分以上或A等以上者、私立理工科系平均八十分以上、文學及其他科系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依獎懲紀錄者。
3、原住民學年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依獎懲紀錄者。
4、連續二年申請之評分標準為:走過半世紀閱讀心得占40%,學年成績占60%,總評分達八十分以上者(原住民學七十分以上)。申請資格 1. 未領取任何獎學金者。
2.合於申請條件者,請向各校學務處索取表格(自行影印)未按表格填寫或資料不合者,不予受理。
繳件須知 申請條件:
(1)附學生證在學證明1份。(2)指導教授推薦書(請由學校或教授註名未領取任何獎學金)。
(3)手寫自傳。
(4)戶籍謄本1份。
(5)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操行成績。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依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七、地點: 財團法人鳳山佛教蓮社煮雲老和尚大學院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高雄市鳳山區三民路58號),請附八元回郵信封。
電話: 07-7423037、07-7456237
附註:審查合格者將於115年元月另行通知領取獎學金時間。相關網址 財團法人鳳山佛教蓮社 -
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114年聽障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請檢附申請文件至承辦單位辦理。 獎助金額 1.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每名1萬元整。
2.研究所以上:每名3萬元整。
獎助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 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申請資格 1.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3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4.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歡迎參與本會志願服務活動)
申請文件 1.網路填寫申請表(含基本資料、自傳、個人聽力狀況及助聽輔具使用狀況、個資使用同意書),網址於10月9日公告於該會官網。
2.推薦函一份。(如已彌封,請於114年11月5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慈善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如未彌封,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
3.當學期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聽力圖、113學年度成績證明、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其他參考資料:各種參賽或得獎證明(限111、112學年度)等。
4.備審文件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格式限PDF),於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日前完成申請表單,逾時不予受理。
相關網址 華科慈善基金會 申請辦法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02-8911-1311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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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承辦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金額 1.大學部:每名捌仟元。
2.研究所:每名壹萬貳仟元。
獎助對象 一、設籍中華民國並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同時符合:
1.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或市府社會局列冊有案者)或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40萬元,且未領取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2.大學部及研究所學業平均成績需達80(含)分及85(含)分以上且全數及格且無停課科目;操行成績需達80(含)分以上。
以上對象不含延長修業、碩士在職專班、五專一至三年級、空中大學及博士班);就讀五年一貫學位者得以大學部資格申請。
檢附文件 1.申請表。(附件1)
2.在學證明正本。(附件2)
3.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附件2)。
4.讀書計畫(附件3)。
5.個資同意書(附件4)。
6.前一學年成績單1份。
7.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8.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上年級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收入證明)。
9.領據(附件5)。
10.其它佐證資料(例: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或志願服務證明…等)。
相關網址 波錠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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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114年「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承辦單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獎學金金額 一、「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
1.大學部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
2.研究所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
二、「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1. 錄取名額上限為大學新生二十名,其中 15 位為畢業於一般地區之高中(職)學校, 5位為
畢業於偏遠或非山非市地區之高中(職)學校(定義以教育部公告為依據)。
2. 大學新生錄取者,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
申請資格 一、「王惕吾先生新聞獎學金」:
1.大學部:國內各大學三年級(含)以上之日夜間部在校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研究所:國內各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在校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 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不包括: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在職進修班同學。
二、「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高中(職)畢業,且於 114 年度進入國內各大學之日夜間部一年級新生,同時提供高中(職)平均成績各必須達70分(含)以上者。
申請文件 請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網站 ;相關申請文件請詳閱各項獎學金辦法。
相關網址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官網 / 年度活動專區王惕吾先生
如有疑問請洽(02)2765-2000#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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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財團法人臺東縣林坤池基金會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學金金額 每名20,000元。 獎助對象 設籍臺東縣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大學、學院、三專、四技、二專、五專後二年等)在學學生。
(不包括研究所、空中大學、空專、夜間補校、進修學校等學生)
申請資格 1.學業成績:
操行成績全學年平均80分以上。
學業成績全學年平均75分以上。
大專院校新生得以原畢業高中職校最後一學年成績為申請標準。
2.臺東縣政府定之中低、低收入戶,須出具鄉鎮市公所證明。
3.經基金會成員實際訪查證實家境確為清寒之學生。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113學年度上、下學成績證明。
4.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相關網址 臺東縣團委會網站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089-329891#133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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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學金金額 每名5,000元。 申請資格及
應繳證件
1.全國大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及夜間部、空中進修學院,全學年學分數至少30學分以上)及高雄市高中、高職、五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申請書。(向該基金會索取或自行影印)
3.視障證明:依政府79年公佈之殘障福利法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視覺障礙者之標準,請附眼科專科醫師證明或視障手冊影本(多重殘障需註明視障標準)。
4.成績證明:繳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學業及操行成績須七十分以上。
5.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須為目前就學中)。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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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辦理。(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獎學金金額 每名壹萬元。
申請條件 1. 大學: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2. 大臺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 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5.在大臺南市設籍超過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向該亭宮櫃台索取,或由該亭宮臉書 Facebook 下載)。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申請表及申請辦法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