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資訊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勞動部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申請方式 114年9月5日開放線上申請,10月14日截止,請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獎學金金額

    1.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2.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5,000元

    2.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資格

    (需同時具備)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4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相關條件。

    2.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3.申請人與子女符合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應擇一請領,如有重複領取,應繳回補助款。

    繳交文件

    請參考網頁資訊

    相關連結

    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1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9月15日起~114年10月15前,請至線上系統申請
    獎學金金額

    1.高級中學(含職校、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2,000元。

    2.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每名新台幣3,000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二千元核發。)

    申請資格

    1.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政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2.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3.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4.己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不得申請該獎學金。

    繳交文件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https://eservice.yunlin.gov.tw/),

    注意事項如下:

    (一)免上傳申請書紙本,請優先用MyData申辦,可由系統直接確認有無中/低收入戶資格(經確認有資格者,則免上傳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二)請申請學校特別注意,校內審查部分請申請學校上系統點選初審通過,學生申請資料才會送至府端複審,請學校寄核章後初審帳號需求單(上學期已申請過學校無須再送)至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案助理,信箱yijie@mail.hamastar.com.tw

    (三)本申請案同步公告於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

    (四)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7-5364800#224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10月16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獎學金金額

    1.研究生15,000元。

    2.大學生:10,000元。

    3.專科生:8,000元。

    獎助對象

    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至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分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3.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4.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以上。操行成績平均評列甲等(80)或A等以上,研究生則免。

    3.身分證明:

    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 「軍人身分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 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4.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5.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財團法人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114年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對象 現就讀各公私立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獎助金額 每名壹萬元。
    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學校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

    1.學業:75(含)分以上。

    2.品行端正,家境清寒者,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四款以上。

    申請文件

    1.申請書及簡述家庭概況和個人生涯規畫500字以上,(表格可上網下載,篇幅不限,網址:中原大甲紫竹寺 )

    2.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或新式戶口名簿有記事紀錄。

    4.當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需蓋學校章)

    4.所附文件資料請以A4紙張為主

    5.如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度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碩/博士升學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91日至10月31,請檢附申請文件至愛盲基金會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金額

    碩士每名壹萬元,博士每名貳萬伍仟元。每年預算依照前一年度實際申請名額彈性調整。

    錄取名單於當年度十二月底前公告於本會網站。

    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
    申請資格

    1.具有清寒證明或政府核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2.錄取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且於申請時未辦理休學者

    3.就讀於碩士班期間可申請碩士升學獎學金;就讀於博士班期間可申請博士升學獎學金。

    4.如攻讀多個學位,同階獎學金每人以領取乙次為限。

    5.過去如有隱匿、拒絕或提供過不實資料者不接受申請。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乙份。

    3.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

    4.在學證明(需蓋學校章)

    相關網址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另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 林小姐  (02)236166635 轉 8915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114年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1日~11月28前,請至線上申請: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辦理

    獎學金金額 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整;有另獲頒卓越獎助金者,該金額將另行個別核定。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二)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三)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四)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60分以上。

    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一) 申請人基本資料
    (二) 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在學證明:請提供以下任一份 效之在學證明文件,作為申請資格依據:
    1.學校開立之正式在學證明(需蓋章或具電子簽章)
    2.蓋 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1.大學一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博士班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成績單(例有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績,碩一生提供大學成績,博一生提供碩士成績)。
    2.在學學生:請提供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與操行成績證明。
    3.成績單須由學校教務單位核發或蓋章,以確保資料真實。
    (六)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請於紙本同意書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清晰寄送,字跡須完整且可辨識。
    (七) 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1.競賽成果證明
    2.國際參與紀錄
    3.志工服務紀錄
    4.具名推薦文件
    5.學習歷程資料

    相關網址
     獎助學金官網暨線上申請: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

    申請辦法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02-2711-0398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5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0月12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申請對象及金額

    凡未滿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1.高中職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2.大專 C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一萬貳仟元整。

    申請資格

    一、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六、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七、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該辦法之助學對象。

    九、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相關網址 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最新訊息

    申請表及申請辦法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王雲五先生自學獎學金

    申請方式 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相關單位辦理。
    補助對象 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為主,碩、博士生有意申請者,應與大學部生組成小組共同申請,恕不接受碩、博士生作為單一的申請者。
    申請文件

    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

    (一)自學計畫可以個人或多人組成自學小組,依學習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案。

    (二)申請者填寫表單後,於規定时間內,向該會提出申請。計畫執行期間,若為半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限。若為一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限。

    (三)該會可視需求邀請申請者本人或推派代表參加審查會議說明,審查結果公布於該會官網。

    (四)該會得視情況辦理成果發表會,邀請獲獎同學參加。計畫成果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分享、舉辦成果發表會或小型論壇等。

    獎學金申請文件請於規定時間內(114.10.31截止收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該基金會信箱(service@yunwu.org.com)提出申請。

    相關網址 王雲五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資料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度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獎學金計畫(博士生、優秀學生)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獎助對象

    請依所申請獎學金類別,詳閱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博士生及優秀學生設置辦法(如參考資訊)

    獎助金額

    1.李長榮博士生獎助學金:受獎學生每月領取新臺幣5萬元整。

    2.優秀學生獎:每人獎助學金最高新台幣20萬元整。

    繳交文件

    1.申請文件:請詳閱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博士生及優秀學生設置辦法(如參考資訊)

    2.優秀學生獎:申請人應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文件以郵戳為憑)將歷年成績單正本、個資同意書郵寄至『台北市10666大安區安東街40巷41號2樓 李長榮教 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收』,家境清寒者,另附納稅證明或相關證明資料,列入考量依據,其他申請文件除了推薦信可由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直接提交以外,(詳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徵選文件說明」),請上傳至個人網路儲存空間後,將下載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LCY@ucomm.com.tw ,並以「第十四屆獎學金優秀學生獎-OO大學-OO系/所-姓名」為信件主旨。

    3.博士生獎學金計畫:第一梯次: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為止;第二梯次:2025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將申請文件上傳至網路儲存空間,並將可供下載的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LCY@ucomm.com.tw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收。建議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以利後續審核。

    參考資訊 李長榮教育基金獎學金計畫(博士生、優秀學生)

    相關申請辦法、申請書如參考資訊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國際扶輪3470地區(雲嘉南澎)2025-2026年生命橋樑助學計畫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年10月16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至2025-26年度生命橋樑辦事處(郵戳為憑)辦理
    獎助金額 每位學生43,500元(依階段性發放,相關應注意事項請詳閱該獎學金實施辦法)。
    申請條件

    1.凡具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120萬元以下者。

    2.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80分以上,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3.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

    4.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審核。

    5.非在職專班學生且申請時年齡未滿30歲者。亦即於1995年10月15日後出生者。

    繳交文件

    申請人應於每學年公告申請期限內掃描QR code填寫Google表單或將申請文件用掛號寄送:

    1申請表(如該辦法附件一)。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3.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與父母不同戶者請分別檢附)

    4.財政部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前一年度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向稅捐處申請)。

    6.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7.五百字以內自傳。

    8.其它-參加社團幹部證明文件…等。(非必要)

    9.聲明書(如該辦法附件二)。

    10.肖像權同意書(如該辦法附件三)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

    申請方式

    開放相關科系學生申請,收件期間為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請檢附申請文件逕寄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審核辦理。(以郵戳為憑)

    獎助學金金額

    1.學雜費、學校宿舍費、長庚體系實習費:需先扣除政府補助費用後,由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  (如制服費)。

    2.校外租屋費:三千元/月/人,申請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

    3.生活費:三千元/月/人

    申請條件

    1.案家經濟條件符合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

    2.除大學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需達70分,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無記過、警告、申誡等獎懲紀錄。

    3.申請人需先申請政府學雜費補助,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

    4.接受補助者於畢業後應依本院需求至指定長庚院區/仁愛醫院求職,經錄取並報到,任職該科系相關職務者,應服務年數需相對補貼年數,例如由本院補助累積一年者,需於本體系或仁愛醫院任職相關科系相關職務一年,以此類推。

    相關網址  

    計畫聯絡人:許智傑; (03)3281200 分機 5175

    申請辦法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2025-2026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

    申請方式

    2025年81日~10月20,請檢附申請文件戶籍所在地區就學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

    獎助對象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學金金額

    博士班:每名每年新台幣十八萬元。

    碩士班:每名每年新台幣十三萬伍仟元。

    申請資格

    1. 非扶輪社員之子女。

    2. 由各地區扶輪社推薦。

    3. 在校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4. 非在職進修者。

    5.本學年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6. 其它(請參閱申請辦法之規定)

    詳細申請資訊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查詢。

    相關網址 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

    申請公告如附件

  • 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4年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

    申請方式 即日起~1141231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相關單位辦理。(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或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含外語、商業管理、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2.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

    3.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4.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繳交文件

    1.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2.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3.該基金會申請書1份。

    4.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相關網址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 獎助學金最新消息

    113學年度大瓏企業(股)公司清寒獎學金獲獎通知

    說明:

    一、依大瓏企業(股)公司回覆內容辦理。

    二、113學年度大瓏企業(股)公司獎助學金本校錄取名單已上傳至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申請人可至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獎學金查詢。

  • 獎助學金最新消息

    113學年度第1學期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獲獎通知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回覆內容辦理。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本校錄取名單已上傳至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申請人可至校務行政E化資訊平台>獎學金查詢。

    三、本(113)學年度助學金由該基金會於113/12/10逕行匯入獲獎學生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