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四屆三好校 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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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2年11月30日公益星行字 1121949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公文及「第十四屆三好校 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各1份,惠請於113年5月31日 前依該活動規定踴躍報名參加。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 組楊媛甯專員:

(一)聯絡電話:(02)2762-9118

(二)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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