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5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

  • 2026-08-27
  • 徐士璿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比賽時間及地點:
1、團體甲、乙、丙組:115年11月24日(星期二)於石榴國中體育館辦理。
2、個人組:115年11月25日(星期三)至11月27日(星期五)於雲林表演廳辦理。
(二)115學年度實施計畫主要修正:
1、增列芭蕾(個人組)項目,含競賽規則、演出時間、評分標準、成績計算方式及扣分規定等。
2、增加報名時繳交切結書。
3、個人組每人參賽以兩項為限,芭蕾除外。
(三)符合逕行參加全國決賽之個人及團體(名單請參閱115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附件三),得自行選擇參加本縣縣賽,不佔本縣代表權額度。無論是否參加縣賽,仍請於本縣報名時間內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1、115年10月7日(星期三)至10月2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先進行註冊,若需報名個人組以及團體組時,請分別註冊帳號報名,操作手冊請逕至網站首頁下載),線上列印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及切結書(系統上直接匯出)均1式3份,報名表加蓋學校戳章;切結書個人組須由參賽者及編舞老師簽名,團體組則須加蓋學校印信:
(1)2份寄送至承辦學校公誠國小學務處報名(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電話:05-5322536轉112,信封加註全縣學生舞蹈比賽報名資料)。
(2)1份由報名者自行留存(如取得全國賽代表權,將於 全國賽報到檢錄用)。
3、指導老師名單以報名表為準,額度請參閱實施計畫第22點,並請加註職稱,例如○○○老師,如未加註職稱獎狀列印時一律為教師。
4、參賽者名冊由報名系統直接匯出,報名時需上傳學生大頭照(正面清晰照)。
三、相關大型道具及特殊道具須於報名時填寫,現場報到時繳交特殊道具申請使用單(格式如計畫附件4),經大會技術核定後得使用。
四、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之需,進行實況錄影存檔,為比賽遇有爭議時使用,參賽單位賽前應自行檢查相關錄影音設備,大會不提供相關錄影檔案。
五、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 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
六、旨揭競賽領隊會議訂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公誠國小視聽教室辦理,請參賽團隊及個人遴派代表參加,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