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接獲民眾食用貝類食品致食品中毒案件呈增加趨勢, 加強防範措施及衛教宣導,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 諾羅病毒除人與人之間傳播,受污染之飲水及食品亦為主要感染來源之一, 尤其蚵類、牡蠣、蛤蜊等濾食性貝類,倘養殖/捕撈水域受污染, 則容易蓄積濃縮諾羅病毒等病原體,進而引發食品中毒,影響消費者健康。
- 為降低食品中毒風險,請供應校園餐食者,應遵守食品衛生良好規範(GHP)準則, 落實自主衛生管理,並注意以下事項:
- 避免生食:應避免供應生食牡蠣或其他未經充分加熱之貝類產品,並主動向消費者說明生食風險。
- 避免交叉污染:生鮮水產品與即食食品應分開處理、分區存放;刀具、砧板及容器應確實區隔並落實清潔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 澈底加熱:蛤蜊、牡蠣等貝類經加熱烹調時,於外殼張開後,仍應持續加熱3至5分鐘,確認食材已完全熟透後始可供應。
- 倘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刑事責任外, 亦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衝擊,請餐飲業者配合加強對所屬會員業者之輔導與宣導, 並督促業者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自主管理制度, 從源頭強化風險控管機制,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
- 衛生單位亦不定期稽查抽驗,戮力提升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品質, 守護民眾飲食安全與消費權益。